- 作者:小代
- 发表时间:2025-12-02 13:59
退伍军人公积金账户接续流程、服役期间缴存额提取条件详解!含账户转移步骤、提取方式、注意事项及实用建议,助力退伍军人高效处理公积金事宜,保障住房权益。

一、公积金账户与地方接续流程
1. 政策依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 年 8 月发布)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发给本人,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移接续到安置地,并按照当地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2. 具体操作步骤
① 开设地方公积金账户:在退役后 6 个月内,向安置地或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设立个人账户,需提交身份证、退役证明、近期照片等材料。
② 申请转移接续:填写《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表格,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办理转移:地方公积金中心审核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将该证明提交给原部队,部队收到后会将公积金余额划转至地方账户;地方专户收到款项后,3 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账户。
3. 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多数地区要求退役后 6 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接续。
缴存连续性:转移后,部队与地方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对贷款申请有利。
贷款记录:在部队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计入贷款次数。
二、服役期间缴存额提取规定
1. 提取条件
退役时可选择的方式:一是一次性提取,即退役时直接领取全部公积金余额;二是转移接续,将公积金转入地方账户,后续按地方政策提取或使用。
退役后可申请提取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退役可参照此条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通常为 15%-30%)。
2. 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或提前下载)、用于资金转入的银行卡。
提交申请: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签署提取文件后,资金通常在 1-3 个工作日内到账。
3. 特殊情况说明
义务兵公积金问题:义务兵服役期间通常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无公积金可提取或转移;部分特殊岗位可能有住房补贴,可凭相关证明按地方政策处理。
已转移至地方账户的提取:公积金转入地方账户后,与普通职工账户享受相同提取政策,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条件即可申请提取。
三、实用建议
1.优先考虑转移接续而非一次性提取,好处包括: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有助于满足贷款申请条件(如 “连续缴存 12 个月”);后续购房、租房等可灵活使用,资金保值增值;部分地区对退役军人有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等优惠政策。
2.办理时机:退役后尽快(建议 3 个月内)完成账户设立和转移,避免政策变动影响。
3.材料保存:务必妥善保管《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和转移接续相关文件,这些是后续提取或贷款的重要凭证。
总结:退伍军人公积金账户可通过 “先开户、再申请、后转移” 三步完成与地方接续;服役期间缴存额既可在退役时一次性提取,也可转入地方账户后按规定提取使用,建议优先考虑转移接续以获得更长远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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