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代
- 发表时间:2025-09-25 15:07
详述上海住房公积金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的关系证明及材料,涵盖配偶、直系血亲、非亲属代办的不同要求,以及单位和监护人代办的特殊情况。
一、受托人为配偶或直系血亲(父母、子女)
1.需提供的关系证明材料
户口簿:当户口簿能够直接体现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时,提供原件即可。
结婚证:在配偶作为受托人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如果户口簿不能直接证明关系(例如子女已迁出),则可以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其他必备材料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无需公证)。
适用场景 包括但不限于提取公积金(如购房、租房、大病医疗、物业费支付)、偿还异地贷款、账户信息修改、账户转移等业务。
二、受托人为非配偶或非直系血亲
经公证的委托书: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书》,明确授权事项及受托人身份。
注意事项 此类委托需严格遵循公证程序,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部分业务(如提取还贷、账户转移)明确规定非直系亲属不得代办。
三、特殊情况说明
1.单位代办
如果由单位经办人代办,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授权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及经办人权限,通常无需额外亲属关系证明。
2.监护人代办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监护人代办时,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证明监护关系)、监护人身份证及被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电子证照
部分业务允许使用电子户口簿、电子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办理,但需通过“随申办”等官方平台验证。
4.外籍及港澳台人士
境外登记的婚姻关系需提供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外文版本需翻译)。
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或经当地公证的婚姻证明。
四、政策依据与办理建议
1.政策文件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沪府规〔2023〕10号)的规定,明确了委托代办的具体材料要求。
2.办理渠道
线下:可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线上:部分业务(如租房提取)可通过“上海公积金”APP或“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但需先完成实名认证。
3.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般不予受理。
(2)委托代办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伪造证明将面临法律责任。
建议在办理前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www.shgjj.com)或服务热线(12329)确认最新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业务办理。
通过上述详细指南,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在上海进行住房公积金委托代办时所需的各种关系证明和材料准备,确保顺利完成相关业务。
TAG标签:上海住房公积金委托代办 关系证明材料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