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旧住房更新改造: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全指南
  • 作者:小代
  • 发表时间:2025-09-25 14:40

了解上海市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中,如何通过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过渡租金的详细流程、所需材料及关键注意事项。

一、基础材料要求

1.身份证明

(1)提供申请人及其受托人(如有)的身份证明原件。若受托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则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和由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非亲属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需由监护人提供法院判决书、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2.关系证明

非业主本人申请时,需提供与业主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3.银行账户

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

二、分类材料清单

(一) 购买改造后房屋(含增加面积)

1.改造协议

提供《房屋改建(拆除重建)改造协议书》、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公房)或购房合同(产权房)。对于抽户异地安置的情况,需提供《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协议置换补偿合同》。

2.产权证明

改造前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及购房发票或个人购房缴款凭证(用于证明实际支付金额)。

(二) 项目建设期过渡租房

1.租赁凭证

提供过渡期间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租金支付凭证(如发票或收据),需扣除政府补贴部分。

(三) 其他特殊情形

1.老旧电梯更新

对于老旧电梯更新项目,需提供《电梯更新提取住房公积金项目信息表》、施工合同及费用分摊表。施工阶段按每平方米50元提取,竣工后可补充提取差额。

三、关键注意事项

1.提取额度限制

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款,可一次性或分次提取。

过渡租房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补贴后的个人承担租金,每次提取需在项目建设期内且不晚于申请当月。

2.办理时效

购房提取: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后即可申请。

过渡租房提取:需在项目建设期内申请,最晚不超过结束后6个月。

老旧电梯更新: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年内提出申请。

3.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预审,部分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免提交。线下办理建议提前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预约。

4.政策有效期

现行政策(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11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6日,建议在办理前确认最新规定。

四、材料核验与审核流程

1.原件核验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供公积金中心审核,部分材料(如合同、发票)需留存复印件。

2.电子证照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可通过“随申办”APP调取,减少纸质材料提交。

3.审核时效

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金将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渠道

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或至各区管理部现场咨询。

2.监督投诉

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提交投诉,或向公安部门举报。

建议申请人提前与所在小区业委会或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确认材料细节,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策动态,确保材料齐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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